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万杰路36号202室;联系电话:2341813;邮编:255000;邮箱:zbgxqmzwl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生机构。
(一)做好信息公开。我中心不断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2024年,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共制发管委会办公室文件0件 ,部门文件1件,公开公示政府会议2次,组织名录1次,社会公益79条,社会福利72条,财政预决算6条。
(二)优化公开申请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计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与去年持平,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及报表。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平台,及时发布中央、省、市重要财政政策、重大活动、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进一步拓展民生政策、文化设施、旅游景区对外宣传广度,方便群众及时查阅相关惠民服务信息。
(五)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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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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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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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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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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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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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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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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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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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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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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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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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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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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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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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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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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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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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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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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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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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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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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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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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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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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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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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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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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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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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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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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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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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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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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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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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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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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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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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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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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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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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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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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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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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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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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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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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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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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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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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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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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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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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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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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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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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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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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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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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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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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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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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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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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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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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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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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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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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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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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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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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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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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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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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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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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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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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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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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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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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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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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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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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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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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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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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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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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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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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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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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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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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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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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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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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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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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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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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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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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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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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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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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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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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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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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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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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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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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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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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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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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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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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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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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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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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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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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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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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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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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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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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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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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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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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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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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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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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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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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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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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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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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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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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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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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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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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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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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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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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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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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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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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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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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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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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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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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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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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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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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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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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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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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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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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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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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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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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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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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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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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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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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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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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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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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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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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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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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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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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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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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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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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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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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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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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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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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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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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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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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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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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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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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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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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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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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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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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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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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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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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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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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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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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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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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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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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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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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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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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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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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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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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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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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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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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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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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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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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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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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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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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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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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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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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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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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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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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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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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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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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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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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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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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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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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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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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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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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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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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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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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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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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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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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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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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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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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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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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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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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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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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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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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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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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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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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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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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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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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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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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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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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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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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
现有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可能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尤其是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宣传和推广不足。
2.信息更新不及时: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存在信息更新滞后、应公开信息未及时发布的情况,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公众的知情权。
3.公开信息内容可读性不强:
政务信息内容可能过于专业或表述不够清晰,导致公众理解困难,尤其是涉及民政、残联领域救助政策的解读和延伸不够。
(二)改进措施
1.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拓展使用监督电话、网上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和普及性。通过这些平台,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发布信息,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
建立信息更新和维护的常态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最新情况。对中心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整改,督促其及时上报具有时效性的政务公开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应发尽发。
3.提升信息内容可读性:
优化政务信息的表述方式,采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描述和解读。特别是对于涉及民政、残联等领域的重要政策,要加强解读和延伸,提供背景信息、政策目的、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信息。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
(三)今年亮点工作情况
1.通过在火炬公园、高铁北站等处集中开展安全常识、应急技能、法律法规普及等宣传活动,吸引聚拢更多群众参与到“人人讲安全”的活动当中,深入推动达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守法”的活动目标,在关键时刻,自觉守法,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结合“群众性小戏小剧展演”“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编排形式新颖的廉洁文化宣传、反电信诈骗宣传、民生政策宣传等节目,不断创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四)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落实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了以中心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2.健全网站管理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落实2名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保密意识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确定并提供。
3.优化舆情应对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收集与民政、文旅、残联有关的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了解群众所想。对收集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编号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中心领导批示后,将有关材料转交给相关股科室进行调查处理回复,解群众所急。针对政策咨询,立刻安排业务人员进行答疑解惑;针对敏感言论和不实信息,及时澄清谣言,加强舆论引导。
4.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评奖评优考核范围,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万杰路36号202室;联系电话:2341813;邮编:255000;邮箱:zbgxqmzwl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生机构。
(一)做好信息公开。我中心不断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2024年,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共制发管委会办公室文件0件 ,部门文件1件,公开公示政府会议2次,组织名录1次,社会公益79条,社会福利72条,财政预决算6条。
(二)优化公开申请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计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与去年持平,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及报表。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平台,及时发布中央、省、市重要财政政策、重大活动、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进一步拓展民生政策、文化设施、旅游景区对外宣传广度,方便群众及时查阅相关惠民服务信息。
(五)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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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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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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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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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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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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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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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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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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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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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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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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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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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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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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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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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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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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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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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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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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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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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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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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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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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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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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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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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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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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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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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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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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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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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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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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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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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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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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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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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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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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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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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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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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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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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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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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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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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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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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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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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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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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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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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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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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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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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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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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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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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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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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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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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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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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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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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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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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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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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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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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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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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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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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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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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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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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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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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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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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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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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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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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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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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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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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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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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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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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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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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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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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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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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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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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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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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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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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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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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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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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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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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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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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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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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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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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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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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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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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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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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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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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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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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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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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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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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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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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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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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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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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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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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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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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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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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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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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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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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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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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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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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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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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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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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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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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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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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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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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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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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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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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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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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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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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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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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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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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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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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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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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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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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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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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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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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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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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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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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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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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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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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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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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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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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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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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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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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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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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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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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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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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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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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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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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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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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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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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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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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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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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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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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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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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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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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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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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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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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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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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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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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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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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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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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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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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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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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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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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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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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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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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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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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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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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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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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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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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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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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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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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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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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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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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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
现有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可能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尤其是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宣传和推广不足。
2.信息更新不及时: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存在信息更新滞后、应公开信息未及时发布的情况,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公众的知情权。
3.公开信息内容可读性不强:
政务信息内容可能过于专业或表述不够清晰,导致公众理解困难,尤其是涉及民政、残联领域救助政策的解读和延伸不够。
(二)改进措施
1.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拓展使用监督电话、网上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和普及性。通过这些平台,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发布信息,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
建立信息更新和维护的常态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最新情况。对中心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整改,督促其及时上报具有时效性的政务公开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应发尽发。
3.提升信息内容可读性:
优化政务信息的表述方式,采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描述和解读。特别是对于涉及民政、残联等领域的重要政策,要加强解读和延伸,提供背景信息、政策目的、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信息。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
(三)今年亮点工作情况
1.通过在火炬公园、高铁北站等处集中开展安全常识、应急技能、法律法规普及等宣传活动,吸引聚拢更多群众参与到“人人讲安全”的活动当中,深入推动达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守法”的活动目标,在关键时刻,自觉守法,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结合“群众性小戏小剧展演”“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编排形式新颖的廉洁文化宣传、反电信诈骗宣传、民生政策宣传等节目,不断创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四)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落实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了以中心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2.健全网站管理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落实2名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保密意识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确定并提供。
3.优化舆情应对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收集与民政、文旅、残联有关的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了解群众所想。对收集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编号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中心领导批示后,将有关材料转交给相关股科室进行调查处理回复,解群众所急。针对政策咨询,立刻安排业务人员进行答疑解惑;针对敏感言论和不实信息,及时澄清谣言,加强舆论引导。
4.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评奖评优考核范围,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