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6-19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牵头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城管执法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www.china-zibo.gov.cn/。

  本单位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2涉及单位和职工秘密的;

   3涉及职工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31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6926    

传真:0533-3586926 

电子邮箱:gxqzhzfj@zb.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5856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天鸿路 36 311 室;邮编:255000;电话:3586926;邮箱:gxqzh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局长进社区和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等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条例各项公开要求。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0条,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10条、在全国各级政务、新闻媒体发布稿件218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稿件8篇,市城管局供稿106篇,回复网上政民互动6件。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相比去年减少一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工作和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发布范围和发布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4.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继续通过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微信订阅号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截至目前,微信号关注人数3000余人,通过“市民通”在线投诉功能,让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在局机关设立群众来访室。线下接待群众100余人。

5.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1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政务公开培训较少。

改进措施:

(一)丰富公开内容,每周更新工作动态。

(二)本年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情况。

(二)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任何信息处理费

 () 政务公开创新情况。2023年通过“城管局长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听取居民心声,就物业相关问题为居民答疑解惑,并对居民提出的意见现场协调,落实解决方案。

(四)根据《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语音播报              |            图文解读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天鸿路 36 311 室;邮编:255000;电话:3586926;邮箱:gxqzh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等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条例各项公开要求。

(一)主动公开及时全面。充分利用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淄博高新区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各项城市管理政策,2022年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条,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20条、在全国各级政务、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0篇,回复网上政民互动6件。

(二)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去年增加100%。为自然人通过信函申请,已按时办结。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按有关规定并征求律师意见后向申请人出具了答复书并提供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稳有序。2022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规范发布范围和发布程序,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2022年继续通过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微信订阅号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民互动”等留言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并用当下流行的短视频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形式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良好。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结合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并制定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计划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多角度解读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利用不够充分。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必须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进行政策解读。结合局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通过多种方式、借助多种渠道开展深入宣传。二是结合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围绕群众、企业需要,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情况。

(二)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任何信息处理费

  () 政务公开创新情况。2022年通过“市民代表看变化垃圾分类进社区等活动积极了解和采纳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四)根据《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各科室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同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根据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311室。联系电话:0533-3586926,电子邮箱:gxqzhzfj@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能力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应公开尽公开的政务公开环境。完善政务公开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8条。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财政预决算,各类业务通知等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按时回复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过程中的发布、保密、责任追究等环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为主要展示平台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立政民互动栏目,第一时间处理投诉。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一律公开。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对发布的公开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公开联系电话和邮箱,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8条。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财政预决算,各类业务通知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1年度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无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内容不够细化。

2.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够。

针对以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扩大公开内容,细化公开目录。对政务信息内容进行补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

2.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提高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完成政务公开融公开平台的迁移上线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务公开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为主要展示平台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立政民互动栏目,第一时间处理投诉。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做好相关解读。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对需要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了全链条展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一律公开。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对发布的公开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公开联系电话和邮箱,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0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布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43条,其中政务公告5条;部门动态6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1条,政策规定1条,调查征集3条,专题专栏25条。全局共受理互动5条,答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64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主要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强化人员力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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