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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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660184255A/2022-554893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8-1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需持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二)受理、审核。
(三)公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四)登簿、发证。
办理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三楼(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533-232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