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1-20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增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行政活动的知情权,为民众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工作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三)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划、新举措;

(四)列入全区重点建设的项目;

(五)涉及其他社会敏感和群众关心的问题;

(六)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八)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九)承担相应为民办实事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十)本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能以及领导的分工情况;

(十一)本部门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十二)本部门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

2、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微信等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获取本制度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外的其他有关政务信息,可以书面或口头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务信息公开程序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采取政务信息公开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或者其他报纸、杂志以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上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有关科室报请分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2、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特殊场所设立的广告牌、张贴栏、招牌等公开有关信息时,由分局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3、用其他形式公开政务信息,由有关科室提出方案,报分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依申请公开,可以书面或口头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指定专人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

3、申请要求公开的方式;

4、申请时间。

(四)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根据任务分工,即时责成有关科室予以受理。有关科室受理后,应当及时向申请人送达受理回执,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制作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1、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载明公开时间、原因,场所、方式和应当支付的费用;

2、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公开的原因,并提供依据。

(五)信息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经分局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可以暂缓公开。

(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中止或恢复期限,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3593197

电子信箱:gxqgtfj@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

http://www.china-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0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        

(一)依照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分工:

1、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2、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领导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工作人员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承担分局为民办实事目标及其完成情况;本部门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

3、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有关科室根据职能和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向社会公开。

(二)责任科室、责任人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法受到有关行政处罚,在公开信息时泄漏有关秘密、个人隐私,给他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7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5856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邮编:255086;电话:0533-3593197;邮箱:gxqgt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高新区工委管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等各种渠道,及时将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总计273条,其中行政执法结果4条、部门文件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文件120条、征收土地相关信息34条、财政预决算文件6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条,与去年数量一致,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23年我局发布其他类(政府信息及动态)58条,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40条,发布征收公告18条。

4.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上级要求,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实施”栏目中的“征收土地信息”进行了细分,区分了“批前公开材料“和”批后公开材料“,群众及时获取信息提高了便利性。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对接工作,各科室设置1名信息联络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及时报送。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1.6391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3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3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3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均衡。二是公开时间拖沓,后续工作时间紧迫。三是某些板块没有细分。

改进情况:一是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均衡的问题,本单位要求每个科室设立专门联系人,由专人负责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针对公开时间拖沓,导致的后续工作时间紧迫的问题,严格控制科室回复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三是针对某些板块没有细分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了细分并补充了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三)创新实践方面:通过政务公开,集中民智,发挥民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自然资源规划的局面。一方面,“请进来”听意见。定期开展活动,以“座谈会”形式邀请群众代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进行监督,积极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共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

(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方面: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形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根据《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科室、时限要求等,压实科室单位公开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语音播报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邮编:255086;电话:0533-3593197;邮箱:gxqgt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高新区工委管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等各种渠道,及时将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我局共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总计183条,其中行政执法结果4条、部门文件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文件64条、征收土地信息39条、财政预决算文件7条。

(二)依法依规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条,较去年新增7条。2021年结转3条,总计30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答复。

(三)加强信息保密审查。我局发布其他类(政府信息及动态)41条,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64条,发布征收土地信息39条,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进行了完善,确保群众及时获取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力度。完善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对接工作,各科室设置1名信息联络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及时报送。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7.5030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公开时间相对滞后。二是公开内容存在不规范,公开信息的格式、公开内容及相关链接的有效性需要及时修订改正。三是部分公开板块及相关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严格按照市局及高新区工委管委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对问题反映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及时更新各类滞后信息,严格按时效进行公开,同时完善充实栏目内容,强化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意见征集、部门动态等栏目的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业务培训,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引导、督促干部职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编制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内容规范、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

(三)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64条,发布征收土地信息39条。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答复。

4)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了全链条展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完善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对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淄博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606;联系电话:0533-3593197)。

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高新区工委管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等各种渠道,及时将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我局共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总计9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1条,部门文件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条,其中有3条结转到下一年度,其他17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35条,发布征收土地信息18,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进行了完善,发布动态类相关文章、信息12确保群众及时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对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公开时间相对滞后二是公开内容存在不规范,公开信息的格式、公开内容及相关链接的有效性需要及时修订改正。三是部分公开板块及相关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严格按照市局及高新区工委管委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问题反映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及时更新各类滞后信息,严格按时效进行公开,同时完善充实栏目内容,强化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意见征集部门动态栏目的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业务培训,对标先进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引导督促干部职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编制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内容规范、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情况。

二、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三、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35条,发布征收土地信息18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条,其中有3条结转到下一年度,其他17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答复。

4)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了全链条展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完善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对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2110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网站、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46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发布43条,分局动态3条。咨询投诉互动专栏中,全局共受理互动12条,按时答复12条,答复率为100%。发布信息公开类43条:其中重点领域扶贫工作发布信息4条;重大建设项目4条,项目实施信息发布征收土地信息9条,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0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发布。另外涉及依申请公开共计13条,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5

2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00

行政强制

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64.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00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00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1210000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还存在机制不够完善,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狠抓责任落实,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定岗定责,强化人员力量,加大全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2月1日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工作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网站、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201911日至1231日,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37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发布35条,分局动态2条。咨询投诉互动专栏中,全局共受理互动4条,按时答复4,答复率为100%。发布信息公开类35条:其中重点领域扶贫工作发布信息3条;重大建设项目7条,项目实施信息发布征收土地信息10条,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9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发布。另外涉及依申请公开5条(信函方式),市局转办2条,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8.4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还存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狠抓责任落实,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定岗定责,强化人员力量,加大全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分局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局、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国土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为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相关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上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高新区国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内容57条,其中分局动态14条,涉及征收信息公告类27条,让群众更加准确的了解分局动态。2018年在门户网站开设的咨询投诉互动专栏中,全局共受理各类咨询建议1条、按时答复1条,答复率为100%。通过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网公示2018年拟征收土地公告3份,征收土地公告22份。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发布出让公告公示信息8条。依申请公开6条,办结6条,办结率100%。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8年3月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6

  (二)申请办结数

 6

     1.按时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1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分局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局、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国土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为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相关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上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高新区国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内容26条,其中分局动态13余条,涉及征收信息公告类13条,让群众更加准确的了解分局动态。2017年在门户网站开设的咨询投诉互动专栏中,全局共受理各类咨询建议21条、按时答复21条,答复率为100%。通过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网公示2017年拟征收土地公告15份,征收土地公告4份。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发布出让公告公示信息14条。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8年1月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9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分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局、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国土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为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相关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上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高新区国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内容120余条,其中分局动态40余条,涉及征收信息公告类80余条,让群众更加准确的了解分局动态。2016年在门户网站开设的咨询投诉互动专栏中,全局共受理各类咨询建议20条、按时答复20条。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7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