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关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常态长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24-543287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关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常态长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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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淄博高新区常态长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增强居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行业规范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常态长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2023〕2号)文件制定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通过完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长效机制,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从集中整治向日常保持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制度保障转变、从非常态创卫向常态化管理转变。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民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任务及指标量化考核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和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居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行业规范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重点围绕建立管理组织体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标准学习常态化、落实网格责任管理制度、完善志愿服务制度、严格实施督导考核六个重点工作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财政支持,强化宣传引导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供支撑。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解读科室:监督执法科

解读人:张彬

联系电话:0533-234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