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征集2026年高新区“揭榜领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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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559056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1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推进“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深入实施“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制培训“揭榜领题”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函〔2026〕24号)要求,我区申报的“医药工匠”和“智造工匠”技能培训项目已被确定为2026年度实施的市级重点项目。为保障项目高质量组织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愿承担培训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链主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1.淄博高新区“医药工匠”技能提升培训
2.淄博高新区“智造工匠”技能提升培训
(二)参训对象
1.智造工匠项目:辖区内智能制造、装备制造、机械加工、自动化设备等相关企业在岗正式职工;
2.医药工匠项目:辖区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药品生产、医药流通等医药类企业在岗正式职工。
二、申报承训机构准入基本条件
(一)资质要求
1.依法在本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开设专业须对应本次高新区 “揭榜领题” 重点培训项目,且为山东省人社厅认定的该专业的社会评价机构;企业申报承训的,须为产业链链主企业和规模以上重点用工企业,具备职工自主内部培训资质及完备的教学管理体系。
2.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补贴性培训机构白名单,可正常在项目制培训模块办理开班备案、过程监管、补贴申报全流程业务。
3.近3年内无人社、财政部门培训违规通报、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虚假办学、台账造假等失信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培训黑名单。
4.承训机构只能从“医药工匠”和“智造工匠”2个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中选择1个培训项目报名承训,需针对报名的项目制培训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做到“一项目一方案”。
(二)硬件与师资条件
1.拥有固定教学场地(不少于300㎡)、理论教室、对应工种实操实训场地与设备,能够匹配医药、智能制造各自领域实操教学需求;
2.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档案资料员;授课教师须具备对应工种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专职教师2名及以上,师资台账清晰可查;
3.具备人脸识别考勤、视频远程监控等信息化考勤与过程留痕条件,可全程配合人社部门线上线下监管核查。
(三)服务与履约能力
1.熟悉淄博市项目制培训政策、补贴申领流程、档案归档规范,可严格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定制专属培训实施方案;
2.具备健全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培训档案规范、完整。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制培训要求组织实施,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
3.能够对接参训企业做好人员摸排、班次统筹、岗位适配,培训结束后可协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介、工种匹配跟踪服务;
4.承诺严格按照评审通过方案执行培训,不得擅自缩减课时、调换课程、变更参训人员,全过程资料闭环存档、培训轨迹可查可追溯。愿意接受并配合人社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培训全过程(包括开班审核、过程检查、结业考核、资金申领等)的监督、检查与评估。
三、公开征集申报时间
1.材料报送起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递交地点: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楼217室;无法达到现场报送材料的,可将申报表电子版(加盖公章、PDF扫描版)报就业与人才服务科公务邮邮箱(gxqjy@zb.shandong.com)。
3.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周迪 朱玉0533-3586101;
四、遴选征集实施流程
本次遴选严格遵照淄博市项目制培训“揭榜领题”机构遴选规则,分情形分类确定承训主体:
(一)第一步:单位自主申报
意向承训单位须按本公告要求编制个性化专项培训方案,坚持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分别针对智造工匠、医药工匠项目制定差异化教学大纲、课时分配、师资配置、考核方式、台账管理、绩效目标落实细则,同步提交全套资质证明、场地师资佐证材料、信用承诺书。
(二)第二步:主管部门材料初审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对申报单位资质完整性、方案合规性、主体信用情况进行首轮审核,剔除不符合基础准入条件的申报主体。
(三)第三步:分类评审确定承训单位
1.未达招标限额,仅1家单位有效申报:组建行业、人社方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直接确定为项目承训单位;
2.未达招标限额,2家及以上单位竞争申报:采取竞争性评比方式,从方案科学性、师资设备实力、过往培训业绩、就业服务能力、绩效完成保障措施等维度量化打分,择优遴选排名第一的单位作为承训主体。
(四)第四步:结果公示与协议签约
确定承训机构名单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与承训单位签订《项目制“揭榜领题”培训项目履约协议书》,明确双方权责、培训约束条款、资金拨付条件、违约追责事项。
五、项目培训刚性管理要求
(一)全流程线上系统经办
项目从开班申请、人员录入、过程报备、结业考核直至补贴申请,全部流程须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项目制培训模块线上办理,未按系统流程进行录入、备案的班次一律不予验收,不予拨付补贴资金。
(二)培训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承训机构必须严格依照评审定稿方案组织教学实施,课程设置、总课时、实操占比、开班规模、考核方式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企业生产需微调的,须书面报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
(三)全过程台账与痕迹化管理
规范建立纸质+电子双重培训台账,包含参训人员劳动合同、签到表、考勤记录、课件讲义、授课照片视频、作业考核试卷、实训记录、结业考核资料、补贴申请材料等;落实人脸识别、实名制考勤,所有资料分类归档、留存5年以上,补贴申请材料需长期保存,做到培训全过程可查询、可溯源。
(四)多维度常态化监管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将通过远程视频抽查、后台系统数据核验、实地突击核查、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若有)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对虚增人员、缺课代签、缩短学时、伪造档案等违规行为,立即终止项目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纳入培训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追责。
六、培训内容、班次与课时补贴标准
(一)课程内容结构
1.主体培训(占总课时90%以上):聚焦企业岗位核心技能、新工艺、新设备、标准化操作、质量管控、岗位实操提升,贴合智能制造、医药生产一线岗位刚需;
2.引导性必修内容(总课时≤10%):包含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保合规、卫生防疫、职业健康、禁毒等通识课程,不得挤占技能实操教学时长。
3.实操硬性要求:本项目属于实操导向型工种,实操教学课时不得低于项目总课时60%。
(二)班级规模设置
单期培训班额定人数控制在30—50人,不得超员开班、拆分班次套取补贴。
(三)最低课时与基础补贴标准
1.单人参训累计有效学时不得少于48课时;
2.课时补贴底线标准:每课时不低于20元/人;
3.单人单项目培训补贴封顶上限2000元/人,超出限额部分财政不予补助。
七、项目验收、证书核发与绩效硬性指标
(一)结业跟踪服务
每期培训结业后15日内,承训机构须对接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为参训学员提供岗位匹配、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后续跟踪服务,留存服务记录台账。
(二)区级统一验收评估
培训全部班次结束后,由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牵头组织项目整体验收核查;可视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独立验收,重点核查档案完整性、培训真实性、考勤合规性、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三)证书发放管理
验收合格、资料审核通过后,按照淄博市统一管理规定,为考核通过的学员核发全市统一样式《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样式严格执行省级人社部门统一规范。
(四)项目硬性绩效考核指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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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匠”项目目标 |
项目绩效要求 |
产出指标1: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获取率≥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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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效益指标2:用工成本降低≥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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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效益指标4: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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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造工匠”项目目标 |
项目绩效要求 |
产出指标1: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获取率≥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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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效益指标2:员工工资增幅≥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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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效益指标4: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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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未达成绩效指标的班次,按协议扣减对应补贴额度,情节严重取消后续项目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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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有意申报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揭榜领题”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申报书(附件2)及承训工种基本情况表(附件3);
2.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如有)副本复印件;
3.培训项目详细的实施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材说明、结业考核方案(含题库)、考勤监管方案、档案管理方案、绩效保障举措等;
4.附件3证明材料,包括主要授课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场地及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图片及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5.近两年开展的与承训项目有关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承诺书(附件4);
7.其他证明机构实力的材料。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2.申报单位须保证全部提交资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即刻取消申报及承训资格,依法依规上报失信记录;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