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公开指南

时间:2024-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及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查阅。   

一、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信息公开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机关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由本省、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发展计划和执行情况、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财政资金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

(五)清单信息

权责清单事项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信息。

)就业创业

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政策,贯彻实施指导人才就业政策,以及就业援助性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及人才相关政策方面的信息。

)扶贫信息

对贫困户、贫困村扶贫救助情况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china-zibo.gov.cn。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高新管委会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信息,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6、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高新柳泉111B座2楼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5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90857 传真号码:3590857

电子邮箱:zbgxqshfzbzj@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57,邮箱:zbgxqshfzbzj@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1.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围绕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方面进行了信息公开。2024年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余篇。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2024年12月31日,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去年持平。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指定专人负责联络、信息收集和整理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4.平台建设方面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开设政务新媒体1个,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订阅号。“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590篇,总用户数21516人。我局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领域的重要作用。同时把管委网站作为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对照职责分工,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5.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落实等相关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不断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并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政策性文件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局将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适应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切实加强整改,通过丰富政务信息解读形式重点宣传与参保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人社政策等措施,更好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让企业和群众广知晓、会应用、多受益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3.本单位在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2024年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淄博高新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相关政策及动态发布,畅行决策相关信息等渠道。

4.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1)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问题检测,对于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科室立行整改。

2按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及责任单位》,及时调度各科室单位提报公开的材料,按时按质及时更新法定公开内容,并做好重点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社保、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规范信息报送等内容。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57,邮箱:gxqrszx@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人社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坚持规范创新,聚焦便民利民,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2023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2022年减少2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4.平台建设方面

高新区人社中心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70篇,总用户数12279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82篇,总用户数18432人。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5.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不断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对接、收集、整理、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含金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质量不高,不够深入。

2023年,我中心坚持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和人社业务工作,丰富政务信息解读形式,提高了人社领域政务公开水平。重点宣传与参保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人社政策,进一步了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创新实践情况: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结合文明实践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政务公开融入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缩短与群众距离,让政务公开更具人性化、更有温度感。

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问题检测,对于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科室立行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持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力度,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重点,加强工作推进;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按时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水平。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语音播报        |        图文解读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57,邮箱:gxqrszx@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信息公开。2022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新增1件,均按时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力度

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科室,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新区人社中心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11篇,总用户数10011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57篇,总用户数13439人。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高新区人社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关注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一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数量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工作推进模块稿件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民生政策的发布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贯彻落实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4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编制了《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公开指南》,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答复数量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高新区管委办公室的要求,我中心将原平台信息迁移到新平台,并且制定了《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现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52篇,总用户数9029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66篇,总用户数6380人。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与公开,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中心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公众也能根据自身的需求,针对性的获取关键信息并减低繁琐程度。

 

(五)监督保障

高新区人社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强,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发文及相关工作没及时更新在栏目中。

2022年,我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真正做到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贯彻落实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一、总体情况

根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并公开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组织人事部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部门领导班子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实际,认真完善和落实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留言办理、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2020年通过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80条,办理高新区政民互动8件,依申请公开3件。

(二)突出重点民生领域公开力度。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开了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并对各项政策的申领条件、程序等做了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稳岗补贴、低收入群体取暖补贴、创业补贴等公布申请条件、时限、地址、联系电话,确保企业及个人能够及时详细的了解到相关信息,并对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开,确保资金发放公开、公正。通过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增强就业创业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对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亲情补贴等人才政策进行宣传;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资金进行公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1668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针对上一年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归类不够明晰,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为此,2021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责任人等,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1年2月8日

组织人事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6

详情请见附件。

组织人事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联系(地址:淄博市柳泉路109号1412室,3580685)。

一、概述

2018年,组织人事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规范公开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接受群众监督,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部门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健全制度,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惠民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组织人事部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严谨、规范。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察,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相关科室、单位应及时按照公开程序公开信息。部综合科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尽职尽责、及时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先后两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印发了《关于削减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淄高新管字〔2018〕31号),《关于承接、调整、削减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淄高新管字〔2018〕78号),共承接行政权力事项34项,取消行政权力事项9项,市级上收行政权力事项1项,落实省明确由高新区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487项。动态管理权力清单,按照权力事项承接、削减、调整等情况,结合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公布,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621项。规范政务服务中介服务清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收费项目清单进一步进行了调整规范,公布了《关于公布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字〔2018〕13号),保留11个部门(单位)32项服务项目。梳理公布高新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印发了《关于公布一次办事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高新区10个区直部门“一次办好”事项共328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276项,公共服务事项52项。

(二)加大民生事项公开宣传力度。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站等门户网站公开了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并对各项政策的申领条件、程序等做了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稳岗补贴、低收入群体取暖补贴、创业补贴等公布申请条件、时限、地址、联系电话,确保企业及个人能够及时详细的了解到相关信息,并对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开,确保资金发放公开、公正。通过设立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增强就业创业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充分利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等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对淄博市人才新政23条、高新区人才新政9条、硕博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进行宣传;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资金进行公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相关情况和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单位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今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同比有非常大地提高,全年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务工作信息325条。

四、回应公众热点关注情况

全力做好政民互动工作,共计回答群众网上提问13条,及时回复率达到10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组织人事部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等。

2019年,组织人事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改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二是严格审批报备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三是加强督促考核,明确科室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