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3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第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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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5-551821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
依据鲁财社〔2018〕8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鲁政办字〔2020〕77号文件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细则的通知》、《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上线全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查询校验功能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现将2023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第一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533-3585280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