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发文字号
淄高新交发〔2018〕28号
索引号
/2018-1578351
成文日期
2018-08-29
发文日期
2018-08-29
有效性
失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高新交发〔2018〕28号
各科室、各交通企业:
现将《淄博高新区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局
2018年8月29日
淄博高新区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平安交通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交通客货运输繁忙期、公路建设施工高峰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自然灾害多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按照高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淄高新安委发[2018]8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交安监[2018]50号)部署要求,决定在高新区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高新区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基层基础、突出重点领域、突出重点时段,集中排查一批安全风险、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违法企业、集中打击一批非法违规运输生产行为,保障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一)时间安排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
8月底前,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实施方案、各科室、各交通企业要在深入分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集中行动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问题隐患整治。
9月份,各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局各科室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10月份,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重点检查交通运输系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持续开展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实施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加大管控治理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抓好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集中行动成果。
12月份至2019年1月份,以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冬季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集中行动进行工作考核、总结,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二)集中行动重点工作
1、道路运输。(1)深入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改造清理本质挂靠车辆,杜绝出现新的挂靠经营;组织好对区内11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评级评价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严格落实营运驾驶员、押运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和实操演练。(3)对车辆性能及附属应急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杜绝问题车辆投入运营。(4)加强动态监控,检查“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查严处超速、疲劳驾驶、行车时接打电话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公路运营。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桥隧桥涵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清理管养公路涉速标志,强化区内管养公路的日常巡查和安全运行监管,加强管养力度和危桥、重点危险路段安全整治。
3、公路工程建设。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严禁深基坑防护措施不足、不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的桥梁围堰施工建设。切实加强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火和防雷击等措施。
三、深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
(一)时间安排
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15日
(二)“百日行动”重点工作
1、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11号令),确保企业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资金、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等保障责任和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局各科室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责任落实无盲区、无缝隙、无死角。
2、狠抓风险防控。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意见》(淄交安监[2018]44号)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加快推进交通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细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两个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成熟一批、评估一批,压茬进行,确保工作进度。交通运输企业要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并依据相应的评价方法和判定准则,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的程度,合理划分风险点及其等级,并制定科学严密、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防止隐患导致事故。局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依规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
3、狠抓机制保障。一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党委政府和高新区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厘清与安监、公安等部门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公路限速标志设置等方面的职责分工。二是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紧紧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中非合作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及在我省举办的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场会和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借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重大活动顺利举办和节假日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交通企业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风险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的调度、督导和通报,搞好工作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务求取得实效。按照部门科室职责,建立交通运输重点管控企业清单、停产停运企业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切实强化监管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落实“五个一”要求。一是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针对本企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集中行动方案。二是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是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集中行动期间,局各科室要按照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四是处罚一批违法运输经营、建设单位。要严格执法检查,对非法违规从事运输经营、建设的企业,要依法采取罚款、停业停运、吊销许可等措施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按照规定进行挂牌督办。五是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结合近期发生的事故和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
(三)强化问责追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督办,情节严重的部门单位要予以问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上限处罚。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突出主题,广泛宣传动员,为集中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意见》(淄交安监[2018]44号)部署要求,局相关科室建立今年应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企业清单,并于9月5日前将列入清单的企业所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汇总整理后报市局安监科;局安全科每月25日前上报高新区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和《高新区交通运输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高新区交通运输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
高新区交通运输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组织检查组 个,排查出安全风险 项,其中重大风险 项;排查出隐患 项,已整治 项,整改率为 %,其中一般隐患 项,已整治 项,整改率为 %,重大隐患 项,已整治 项,整改率为 %。
2.打非治违总体情况。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 起。
3.道路运输领域:检查道路运输经营单位 家,查处证照不全企业 户,停业整顿 家,关闭取缔无合法经营手续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户,处罚罚款 万元。取缔无合法经营手续的客运班线 条。查处不合格客货运车辆 辆、不合格驾驶员 名。
4.水路运输领域:检查水路运输经营者 / 户,取缔无合法经营手续的水路运输经营者 / 户;查处非法船舶 / 艘,不合格船员 / 名。检查码头 / 个、渡口 / 个、浮桥 / 个、港口危化品储罐 / 个,分别关停、取缔 / 个。
5.公路运营领域:排查公路隐患总里程 公里,隐患 项。其中高速公路 公里、隐患 项,普通国省道 公里、隐患 项,农村公路 公里、隐患 项。
6.公路水路工程施工:查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起;查处不落实施工方案行为 起;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设施设备和建筑材料的 起。
注:以上数据均为当月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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