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标题: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660184255A/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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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分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局、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国土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将我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为主要内容,都通过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科室和单位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相关政府信息,由局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条例》,根据上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高新区国土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内容120余条,其中分局动态40余条,涉及征收信息公告类80余条,让群众更加准确的了解分局动态。2016年在门户网站开设的咨询投诉互动专栏中,全局共受理各类咨询建议20条、按时答复20条。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整合局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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