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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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660184255A/2022-533082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2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执法岗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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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综合科 |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工作。 |
0533-3593197 |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
组织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基础工作,审查村庄规划,组织初步划定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组卷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重大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审查、调度和督办及部门间协调、会商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承担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
0533-3579919 |
土地利用与建筑管理科 |
开展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辖区内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遵守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调控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竣工核实等批后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0533-3582996 0533-3579799 |
林业与生态修复科 |
组织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工程。承担辖区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历史形成责任灭失地下矿山采空区预防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辖区内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林权制度、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辖区内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草原(地)、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
0533-3590586 |
矿产管理与防灾减灾科 |
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辖区内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辖区内地质工作,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有关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方面的初审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
0533-358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