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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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660184255A/2022-20945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1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公开本机关的行政执法内容。要素:
(一)行政执法职责。高新区分局执法大队领导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具体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活动;(2)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执法中队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3)组织开展全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4)依法对土地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5)依法办理涉及土地资源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事项,协助人民法院对违法案件进行强制执行;(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
(三)执法程序。违法线索核查--违法行为认定--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立案--违法行为调查--违法行为处罚--违法行为移交--结案。
(四)监督途径等信息: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上级政府和部门监督,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