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医保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3-533186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医保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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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十层1002,邮编:255000,电话:0533-2111907,邮箱:gxqybfjzh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医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

(一)扩大公开范围

2022年,我局通过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发布部门文件2件、政策解读1件;部门会议10条;社会救助情况6条、社会保险信息8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工作指引、结果公示4项;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3项。

(二)依法依规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去年一致。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现信息公开审查一条、登记一条、公开一条,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动态更新分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和责任科室,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安排专人不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信息发布更新是否及时、发布流程是否规范、填写字段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错敏字等情况,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夯实信息平台建设基础

利用高新区融公开平台为主阵地,常态化公开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及基金收支情况,医疗救助人数及资金支持情况、医疗救助对象名单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结合“暖心医保”政策宣讲队、企业走访团队等线下渠道,利用镇办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户外LED屏、融媒体等多种平台,开展“局长讲政策”企业专题培训、“医保明白人”及“医保政策进村居/社区”系列培训,扩大政策覆盖面。

(五)增强监督保障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考核监督,认真对照高新区政务公开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查缺补漏,抓好问题落实整改。积极参加全市医保系统和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督促各科室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公布监督电话、意见信箱、医保服务“回访”制度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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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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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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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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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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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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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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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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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高新区医保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回应关切比较单一,创新性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梳理高新区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更新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完善公开内容。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质量,做到公开及时有效、内容全面丰富。三是积极谋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互动交流力度,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经办大厅放置意见箱、创新实施经办服务“回访”制度等渠道,提供业务咨询、业务投诉、意见反馈等功能,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 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标准和流程。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科室承担、有专员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策文件、部门动态、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定期发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及医疗救助、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及发布内容规范、完整。

3. 加强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医保政策逐一解读,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关联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熟知医保兜底保障流程,并探索政策简明问答式等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解读政策背景和主要内容,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信得过。

4. 着力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将政务公开与医保其他重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并将结果作为科室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和检查,每月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及时更新发布、公开内容错误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切实抓好整改。广泛收集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