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医保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2-522512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医保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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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医保分局政务公开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2021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要求,综合本部门的政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报告内容包括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高新区医保分局2021130日正式挂牌成立,故以下内容涵盖我局2021130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政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高新区医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主要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公示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及发布内容的规范、完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条,其中发布管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项,政策解读1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检查计划、结果3项;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主动公开目录3项;其他14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高新区医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医保工作实际,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细化政务公开事项要求,建立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新区医保分局作为新组建部门,2021130日挂牌成立以来,积极对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医疗救助有关文件等,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调度按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整改到位。广泛收集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2021高新区医保分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高新区医保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高新区医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根据医保工作实际,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细化政务公开事项要求,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标准,针对政务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提高政务公开时效。规范性文件在形成3个工作日内在高新区融公开工作台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科室、直接责任人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工委、管委会相关要求,围绕医保领域工作,加强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高新区医保分局作为新组建部门,2021130日挂牌成立以来,积极对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医疗救助有关文件等,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高新区医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主要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公示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及发布内容的规范、完整。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了全链条展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按照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调度按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整改到位。广泛收集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2021高新区医保分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