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高新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一件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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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25-555216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1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关于《高新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一件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Q1:《高新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一件事”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申请人在办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资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同时申请营业执照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与其他事项可一并申请,协同办理,最后一次性领取相关证照。
Q2:该方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方案适用于淄博高新区营利性及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
Q3:可以简要介绍一下办理流程吗?
答:一是申请办理。申请人携带套餐组相关事项的材料至“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一件事”专窗申请办理。二是受理审查。“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一件事”专窗工作人员根据套餐组相关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审核。三是联办流转。符合条件且材料无误情况下由受理工作人员完成系统信息录入、事项联办分发给相关联办审批科室,并将纸质材料分别递交至各联办审批科室。四是审批办结各联办审批科室审批办结完成后将结果移交至“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一件事”专窗,专窗工作人员负责系统联办办结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Q4:《高新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一件事”实施方案》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强化组织协调,二是强化宣传推进,三是强化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