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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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19-17664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一、事项名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二、设定依据:
1、 《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2013年6月施行第四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2、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15]67号附件第59条:“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实施机关: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决定: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三、申请条件:
1、户外广告设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道路特点和所在区域的风貌、格局等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保持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
2、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位置、高度、材质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和无障碍设施使用;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
四、办理材料: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人合法有效的证明
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位置示意图、效果图
4、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权证明
五、、操作流程:
1、申请人窗口受理(高新区政务中心4楼市场准入窗口)
2、辖区大队勘查现场并填写意见报送窗口
3、窗口审核
4、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高新区政务中心4楼综合执法窗口)
5、发证
六、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
七、联系电话:0533-2326134
八、受理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1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场准入窗口
九、材料附件
1、淄博高新区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