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我要开设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个体)
索引号: 11370300MB28519923/2019-17782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22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我要开设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个体)

发布日期:2019-10-22
  • 字号:
  • |
  • 打印

一、申请事项

《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目录

1.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经营申请表;                                       

2.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复印件,1份)   

3.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纸质原件,1份)

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承诺书》;

5.经营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6.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条件说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一窗受理。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条件 具备的申请给予及时受理,并分发至后台相关部门。

3、并联审批。后台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 查、审批,实行容缺办理。

4、现场勘验。需要多部门勘验的应组织进行联合勘验, 只涉及单一部门的勘验,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自行组 织。勘验不合格的要指明原因,帮助企业群众做好整改。

5、审批决定。关联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及整改情况, 集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将容缺材料补齐存档。

6、统一发证。对于审批通过的,要及时出证,统一由出 证窗口发放。

四、收费情况

免费

五、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核查时提起的问题整改时间)

六、咨询服务及时间

地址: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3-2326134

办理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00

 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申请表(个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