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我要开设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个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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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19-177822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一、申请事项
《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目录
1.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经营申请表;
2.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复印件,1份)
3.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纸质原件,1份)
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承诺书》;
5.经营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6.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条件说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一窗受理。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条件 具备的申请给予及时受理,并分发至后台相关部门。
3、并联审批。后台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 查、审批,实行容缺办理。
4、现场勘验。需要多部门勘验的应组织进行联合勘验, 只涉及单一部门的勘验,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自行组 织。勘验不合格的要指明原因,帮助企业群众做好整改。
5、审批决定。关联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及整改情况, 集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将容缺材料补齐存档。
6、统一发证。对于审批通过的,要及时出证,统一由出 证窗口发放。
四、收费情况
免费
五、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核查时提起的问题整改时间)
六、咨询服务及时间
地址: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3-2326134
办理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