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我要开宠物诊所(个体)
索引号: 11370300MB28519923/2019-17785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22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我要开宠物诊所(个体)

发布日期: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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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工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公章刻制、门头牌匾设置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

二、申报材料

1.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村居出具的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设施设备清单(需盖所在单位公章)

7. 管理制度文本(需盖所在单位公章)

8.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9. 门头牌匾效果图1份;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加盖公章),登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打印。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积极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建立“一链办理”申报模块,为群众提供网上办理渠道)

2.一窗受理。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条件具备的申请给予及时受理,并分发至后台相关部门。

3.并联审批。后台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查、审批,实行容缺办理。

4.现场勘验。需要多部门勘验的应组织进行联合勘验,只涉及单一部门的勘验,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自行组织。勘验不合格的要指明原因,帮助企业群众做好整改。

5.审批决定。关联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及整改情况,集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将容缺材料补齐存档。

6.统一发证。对于审批通过的,要及时出证,统一由出 证窗口发放。

四、收费情况

免费

五、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查、整改及公示 时间)

六、咨询服务及时间

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3-2326138

办理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00

我要开宠物诊所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