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2022年高新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个人诊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及处方监督检查情况
索引号: /2022-536676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04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2022年高新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个人诊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及处方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22-11-04
  • 字号:
  • |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行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监督执法科开展了高新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统一思想认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问题,是社会关注热点、焦点,社会反响强烈。卫健中心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强化责任落实。卫健中心分成8个督导组,监督执法科牵头积极落实管理责任,采取分组督查、每组问题调度汇总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措施有力,确保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注重综合治理。统筹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检查、停业整改等方式,形成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震慑力,达到行业规范的目的。

        行动开展以来,监督执法科首先要求全区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人员资质、医疗技术、处方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在自查基础上8个督导组自7月开始,要求每组负责30余家医疗机构不限次数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未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落实依法执业自查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的;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执业的(经备案的义诊除外);医疗机构科室或个人违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开具处方调剂处方的;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中医诊所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擅自更改设置未经备案或者实际设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的,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中医(专长)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未在诊疗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该医师的执业范围以及可以采用的治疗方法。

        各检查小组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10月份全面完成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进一步梳理汇总此次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炼形成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有效监管模式,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要求,督促自觉整改着力提升我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