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石桥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制度及转诊流程图
索引号: /2025-544578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石桥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制度及转诊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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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疑难危重症及符合上转条件者,及时转入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只需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指导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村卫生室,由村卫生室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我院负责接收村卫生室患者,上级医院治疗后转回的病情稳定的患者,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

三、与上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拟定双方责任、实施方案、服务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自愿转回村卫生室者。

、双向转诊程序

1、接转诊病人后,科室登记后,实行优先就诊。

2、根据病情需要,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疗的患者,需经科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联系好上级医院,由接诊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护送,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资料交接。

3. 符合下转条件者,需经科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联系好村卫生室,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后续治疗。

六、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由医务科主任专人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疑难问题上报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七、签约医联体机构: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八、与淄博市中心医院及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九、与淄博市中心医院建立心电远程及放射远程,与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建立CT远程,远程费用没有给患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