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制度及控烟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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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3666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高新区机关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按照原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戒烟的决定》和市区有关规定, 结合医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控烟、禁烟工作,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在院内不吸烟或带头戒烟。
二、各科室控烟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为责任人,成立科室控烟小组负责本科的控烟督导检查工作。
三、全院职工进入院内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医院设立禁烟监督员3名,负责院内及病区巡查吸烟情况,发现烟头及时处理。
五、医院在门诊大厅、候诊室、病房等候区、公共场所粘贴禁烟标识。
六、在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要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宣传给患者。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高新区机关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指导,控烟工作小组以“无烟医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实行属地管理,行管后勤、医技科室科主任,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部位“无烟医院”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实行医院管理,科室协助的创建管理模式。
二、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
三、在医院门诊、急诊、办公室、会议室等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四、禁止在医院门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五、全院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定期开展“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及控烟宣传。
七、将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纳入个人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八、定期开展全院职工和患者及其家属对“无烟医院”的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