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宝山卫生院双向转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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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36659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宝山卫生院双向转诊
一、建立双向转诊单位
我院现已与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二、高新区四宝山卫生院双向转诊相关信息
(一)服务内容:
1、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二)转诊流程
1、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门诊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及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接病人交接单(附:各项辅助检查结果复印件、如夜间无条件复印时,由主管医师将辅助检查结果手写一份,嘱病人家属第二日携带病人身份证到医院复印)联系医务科登记协调转出事宜,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接病人交接单,并通过医务科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三)联系方式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科科长张成宝,电话:1356166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