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卫生院工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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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3665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本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院办公室,牵头组织全院信息公开工作,财务科、医务科、护理、药械科、临床各科室等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分别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
1.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
(1)承办全院信息公开事宜,并对公开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
(2)受理和处理院内外向医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3)采集、维护和更新医院的信息;
(4)对医院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2)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等情况;
(3)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4)医疗服务信息 (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情况、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情况、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
(5)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和流程;
(6)门诊患者费用清单、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
(7)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8)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9)医疗服务中的各类便民服务措施;
(10)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医院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3.信息公开的方式
(1)在门诊、病房、院内等处明显位置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设施;
(2)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医院信息;
(3)通过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公开医院信息;
(4)通过召开病员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公开医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