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卫职当〔2026〕01号
索引号: /2026-55843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5-25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卫职当〔2026〕01号

发布日期: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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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空气化工产品(淄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新卫职当〔2026〕01号
案件名称 空气化工产品(淄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案
违法事实 空气化工产品(淄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职业卫生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时间  2026年5月25日
处罚机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救济渠道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