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卫医罚〔2025〕02号
索引号: /2025-55485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卫医罚〔2025〕02号

发布日期: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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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淄博高新寿世保元诊所(经营者:郝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新卫医罚〔2025〕02号
案件名称 淄博高新寿世保元诊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违法事实 淄博高新寿世保元诊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医疗机构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11月3日
处罚机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救济渠道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