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职卫当〔2025〕01号
索引号: /2025-55485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职卫当〔2025〕01号

发布日期: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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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东同新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新职卫当〔2025〕01号
案件名称 山东同新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案
违法事实 山东同新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职业卫生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11月3日
处罚机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救济渠道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