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卫医罚〔2025〕01号
索引号: /2025-55296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09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高新卫医罚〔2025〕01号

发布日期: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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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绍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新卫医罚〔2025〕01号
案件名称 李绍杰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违法事实 李绍杰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五条一般的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医疗机构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7月8日
处罚机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救济渠道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