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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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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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97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341889

传真电话:0533-2341889

邮政编码:255086

电子邮箱:zbgxqwjzx@zb.shandong.cn

负责人:刘力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533-2341889

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来信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97号(卫生健康事业中心综合科309室)

邮编:255086

来访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97号(卫生健康事业中心综合科309室)   

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询信访处理进展以及结果:请联系0533-2341889

领导分工

 

       姓名:刘力

       职务:卫生健康事业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分工: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中心组织人事、财务、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组织人事与宣传科。

       简历:刘力,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

 

       

       姓名:殷世松

       职务:高新区四级职员

       分工: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刘力同志分管组织人事与宣传科。

       简历:殷世松,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庄斌

       职务:卫生健康事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负责综合监督执法、爱国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监督执法科、传染病预防控制科、综合防治与卫生监测科、健康教育与免疫规划科。

       简历:庄斌,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研究生。

 

 

       姓名:成猛

       职务:卫生健康事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负责医药体制改革、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药政管理、中医药管理、人口监测预警、计划生育服务管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医药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医政医管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简历:成猛,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孙颖

       职务:卫生健康事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指导管理、健康扶贫、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统计、安全生产、建设项目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刘力同志分管综合科;分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简历:孙颖,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区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拟订区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0.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医疗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医疗工作。

13.负责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14.负责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中心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15.对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红十字会,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 综合科

       负责人:张文渊

       电话:0533-2341889

       职责:负责本部门的综合协调、行政管理、文秘档案、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接待、预决算、财务、审计、督查督办、法制工作、工青妇、计划生育、日常事务、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作风效能建设、协调年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稳定工作,落实高新区 12345 市民热线中心对本部门分管行业市民投诉的受理工作,完成信访平台信访件的受理、调度、督办、上传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中心信息化工作。

2. 组织人事与宣传科

       负责人:郑宁

       电话:0533-2341081

       职责: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薪资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中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干部保健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中心党风廉政相关工作;负责中心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报道、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 医政医管科(挂高新区红十字会牌子、高新区中医药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王丽丽

       电话:0533-2341718

       职责:负责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做好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省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区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宜传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4.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负责人:张亮

       电话:0533-2341181

       职责:负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健康扶贫工作。

5. 监督执法科(挂高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傅洪亮

       电话:0533-2341045

       职责:负责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开展全区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负责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等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健康高新区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

6.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挂高新区计划生育协会)

       负责人:陈艳霞

       电话:0533-2341088

       职责:完善落实生育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家庭补助等优先优惠政策。负责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7.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张彬

       电话:0533-2341039

       职责: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区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区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对全区急慢性传染病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拟定开展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开展急慢性传染病相关健康知识健康宣教和社会宣传等工作。

8. 综合防治与卫生监测科

       负责人:张彬

       电话:0533-2341185

       职责: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区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对全区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负责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开展相关疾病与免疫预防健康知识宣教和社会宣传等工作。

9. 健康教育与免疫规划科

       负责人:张彬

       电话:0533-2341189

       职责: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具体工作;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心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定免疫预防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培训、效果监测与评价,指导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免疫预防信息化工作;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