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5年第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629L/2025-55392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5-09-18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公告

 

2025  3

 

近期,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其淀粉制品、豆制品、罐头、水果制品、速冻食品12类食品19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40批次,不合格14批次;食用农产品114批次,不合格3批次。

调味品13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肉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淀粉及其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罐头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铭家饭餐饮管理(淄博)有限公司的大葱,噻虫嗪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淄博季天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食堂)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5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山东齐鲁石化齐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食堂)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3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的胡萝卜,噻虫胺检出值为0.7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山东广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5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山东广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9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桓台县恒生老年公寓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5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高新区金谷餐饮店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淄博丽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0.淄博莲池骨科医院有限公司(食堂)的餐碗(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1.淄博高新区石桥金筷子酒店的炸肉(自制),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5.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2.淄博高新区博民餐饮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3.淄博高新(田氏)骨伤医院食堂的餐碗(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4.淄博高新区中德奥林幼儿园的餐盘(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4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5.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卫生院养老护理中心(食堂)的餐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6.淄博高新区世纪阳光徐屯养老服务中心(食堂)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7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7.淄博高新区世纪阳光徐屯养老服务中心(食堂)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77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xls

      3.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xls

4.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