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宝山街道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讲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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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5-55180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 |
为提升街道干部履职能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发展,4月19日上午,四宝山街道邀请山东方卓律师事务所张晶律师团队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讲座。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培训。
讲座主要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两部分展开,石静祎律师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背景意义、架构,并就该法律在成员、组织机构议事规则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专业系统性讲解;张晶律师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对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争议解决方式等章节展开讲解,同时为街道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了应对措施。讲解过程中,律师与参会人员积极开展互动交流,现场学习气氛热烈,推动相关法律更加入脑入心。
讲座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一级主任科员邢栋同志进行总结发言: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好立法背景与意义。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街道机关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准确把握、狠抓落实。
二是要深化学习研究,提升履职能力。要充分利用法律实施前的窗口期,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持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履职本领。
三是要强化结果导向,提高工作效能。要在领会《集体经济组织法》精髓要义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规范工作流程,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优化基层治理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