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聘任、解聘兼职仲裁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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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557603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0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关于聘任、解聘兼职仲裁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冯晓玲、于慧生为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
杨曦因个人原因不再聘为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特此公告
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