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依法向聂俊涛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 ||
---|---|---|---|
索引号: | /2025-55132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关于依法向聂俊涛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聂俊涛:
本委已依法立案受理淄博朝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淄高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37号),本委通过书面、邮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等方式向你送达开庭通知和仲裁申请书副本,你均拒领、拒收,现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参加庭审。
特此公告。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