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推荐淄博市2022年“创业训练营” 活动参训人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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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526061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8-2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社中心 |
各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的相关规定,拟定于今年9月举办淄博市2022年度“创业训练营”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淄博市 2022年度“创业训练营”活动,以“聚智新生态 赋能新经济”为主题,扶持不超过40位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家,通过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产业资源支撑、项目资金对接等措施,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助力创业企业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努力营造我市更加浓厚的“双创”氛围,不断优化我市创业生态,提升创业创新质量。
二、活动方式
活动采取“2+5+3”模式,即2天集中授课,5天实地企业交流参访,3次后续服务活动。
(一)2+5培训:培训时长为7天,包括2天集中授课,5天实地企业交流参访,根据企业类型设计授课内容。如遇疫情严重,先期在淄博市内进行网上集中授课,待疫情缓和后再开展实地企业交流参访。
(二)3次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活动在集中培训结束后的3个月内进行并完成。主要开展主题活动、信息对接、产业资源对接、媒体宣传等服务,帮助学员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实际问题与需求。
三、培训对象
各企业自主报名,优先考虑符合我市重点扶持行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业(创客)大赛获奖企业、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通过企业。往年曾参加过省、市举办的创业训练营活动的企业家(企业)不得重复参训。
参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淄博市内, 2012年至2021年注册的企业;
2、企业社会信誉良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企业按规定纳税;
4、企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5、参训人员为企业负责人, 并且在本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四、培训时间
活动拟定于9月上旬开展,集中培训7天。具体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训练营学费、食宿费、从淄博赴外地参访的交通费由市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参训人员只承担自所在地到集合地往返交通费用。
六、材料要求
1、企业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训人员(企业副总以上)身份证复印件;
4、参训人员推荐汇总表(扫码详见附件)。
各企业须在8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gxqjy@zb.shandong.cn。
联系人:周迪 张婷
联系电话:3580551
附件:淄博市2022年“创业训练营”各区县参训人员推荐汇总表
高新区人社中心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