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揭榜领题”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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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559349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0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
为扎实推进市级项目制培训“揭榜领题”工作落地实施,规范开展 “医药工匠”“智造工匠” 技能提升专项培训,根据《高新区关于征集 “揭榜领题”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公平、择优遴选原则,依次开展机构自主申报、材料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工作。经评审组对申报单位办学资质、实训条件、师资团队、培训实施方案、产业适配能力、过往培训业绩等事项综合评审,形成拟承训机构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9日
二、拟确定承训机构名单
| 项目名称 | 承训机构 | 培训工种 |
| 高新区“医药工匠”技能提升培训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合成制药工 |
| 高新区“医药工匠”技能提升培训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药物制剂工 |
| 高新区“智造工匠”技能提升培训 | 山东省中德莱茵职业培训学校 |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S |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资质不符、违规办学、失信惩戒等问题,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携带身份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四、受理方式
受理单位: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联系电话:0533-3586101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17室
电子邮箱:gxqjy@zb.shandong.cn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正式确定为高新区“揭榜领题”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