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区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2026-556671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
各企业、各院校和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69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技兴齐鲁乐业山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7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淄博市2025年度签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考核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现就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签订202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范围
在淄博市范围内的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认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具备资质的企业所属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可作为培训主体获得承接202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指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申报资格。
已在人社部门备案并获得自主评价资质的高新区企业可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提出培训开班申请,经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可组织员工培训,无需履行培训签约手续。
2025年高新区签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中确定为D级档次和确定为C级档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在签约范围。
二、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绩效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高新区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省、市公布的新职业、新技术目录清单更新专业(工种)设置,开发适应于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专业(工种),优先支持发展“四强产业”“专精特新”等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
为满足劳动者培训需求,提高培训质效,高新区将合理确定签约培训机构数量和培训专业(工种),合理规划班期,挖掘新职业培训项目,减少职业培训方向与就业市场需求衔接性不强的相关专业。对培训质量差、师资力量弱、就业率低、社会评价差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建立培训黑名单制度,实行培训禁入。对以虚假培训等骗取、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
三、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协议流程和工作要求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签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2025年高新区签约培训机构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已在本网站公示。请在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院校和培训机构于2026年2月2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申报目录、申报条件、申报表、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自律公约等),申请材料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目录(附件1)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B座217室,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3586101
附件:1.申报目录
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
4.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
5.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