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标题: 2.2 职业指导
索引号: /2023-52435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高新区人社中心

2.2 职业指导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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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职业指导

二、受理单位

高新区人社中心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三、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四、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和个人

五、受理条件

1.年龄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求职人员;

2.为依法注册经营,具有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招聘简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217办理;

2.企业持招聘简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217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0533-3580551

十一、办理地点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217、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