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标题: 关于公示调整见习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2025-55672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机构: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关于公示调整见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淄博市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已不符合见习单位条件,现撤销其见习单位资格。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358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