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社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高新区人社中心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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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57,邮箱:gxqrszx@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信息公开。2022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新增1件,均按时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力度

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科室,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新区人社中心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11篇,总用户数10011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57篇,总用户数13439人。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高新区人社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关注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一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数量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工作推进模块稿件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民生政策的发布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贯彻落实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