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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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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人社中心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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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4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编制了《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公开指南》,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答复数量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高新区管委办公室的要求,我中心将原平台信息迁移到新平台,并且制定了《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现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52篇,总用户数9029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66篇,总用户数6380人。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与公开,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中心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公众也能根据自身的需求,针对性的获取关键信息并减低繁琐程度。

 

(五)监督保障

高新区人社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强,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发文及相关工作没及时更新在栏目中。

2022年,我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真正做到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贯彻落实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