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标题: 组织人事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17-51493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人社中心

组织人事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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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组织人事部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接受群众监督,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部门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组织人事部共主动公开政府业务工作类信息共5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条,业务工作7条,统计数据5条,其他信息36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围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印发《关于公布高新区村居(社区)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 》,公布保留的村居证明类事项18项,盖章类事项34项;印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的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字[2017]28号),公布保留的年检事项16项、政府指定培训事项3项;印发《淄博高新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按程序研究确定并正式公布;印发《关于公布高新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园区、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淄博高新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服务指南、乡镇权力清单予以公布,纳入《清单》管理的高新区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共315项;园区、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89项,行政权力事项54项。

围绕简政放权工作,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印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淄高新管字[2017]119号),按上级要求清理规范市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印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高新区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布高新区区级随机抽查事项210项;印发《关于承接落实、调整规范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对上级要求清理取消下方的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印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高新区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的通知》(淄高新编办发〔2017〕25号,公布已进行登记的58家有效事业单位法人共梳理确定业务事项619项。

    2017年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在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及时做好高新区教育、卫生和高新区相关部门的招聘信息的公开。

(二)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站,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了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对申领的条件、程序等做了详细说明。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稳岗补贴、低收入群体取暖补贴、创业补贴等等,都定期公布申请条件、时限、地址、联系电话等,确保企业及个人能够及时详细的了解到相关信息,并对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开,确保资金发放公开、公正。通过设立qq群、微信群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增强就业创业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充分利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等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充分对淄博市人才新政23条、高新区人才新政9条等人才政策进行宣传;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资金进行公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

   (三)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上级出台的养老医疗保险、医疗监管、社会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快速的向群众公开。及时在管委会网站、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新区通讯等网站媒体上公开社会保险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情况

(一)健全制度,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惠民作用,结合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信息公开工作督察制度》、《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严谨、规范。

根据组织人事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察,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相关科室、单位在产生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后,需于5日内由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提交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批后,由综合科于10日内在淄博高新区网站上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督察力度,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尽职尽责、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