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五级职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区人社中心
发文字号
淄高新人社发〔2021〕6号
索引号
/2021-5171579
成文日期
2021-02-23
发文日期
2021-02-27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五级职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淄高新人社发〔2021〕6号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对中心班子成员、五级职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李 娜,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财务监督科。
苏 媛,中心副主任。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人社业务经办服务、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考核指标、信访维稳、党建等工作。协助李娜同志分管综合科、财务监督科。分管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科、待遇支付科。
包西成,中心副主任。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人才、专技、政府表彰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精准扶贫、信息宣传、突发事件等工作。分管劳动保障科、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于 涛,五级职员。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协助包西成同志分管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贾学宁,五级职员。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精神文明、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协助苏媛同志分管社会保险科、待遇支付科。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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