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五级职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淄高新人社发〔2021〕6号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对中心班子成员、五级职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李 娜,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财务监督科。

苏 媛,中心副主任。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人社业务经办服务、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考核指标、信访维稳、党建等工作。协助李娜同志分管综合科、财务监督科。分管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科、待遇支付科。

包西成,中心副主任。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人才、专技、政府表彰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精准扶贫、信息宣传、突发事件等工作。分管劳动保障科、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于 涛,五级职员。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协助包西成同志分管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贾学宁,五级职员。承办中心主任交办事项。负责精神文明、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协助苏媛同志分管社会保险科、待遇支付科。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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