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社会发展保障局机构职能 | ||
---|---|---|---|
索引号: | /2025-520336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0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
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
上午:08:30-11:5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533-3590857 |
办公地址 |
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楼 |
负责人 |
苏媛 |
职务 |
社会发展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
邮箱 |
zbgxqshfzbzj@zb.shandong.cn |
传真电话 |
0533-3590857 |
邮政编码 |
255003 |
领导分工:
|
|
姓名 |
苏媛 |
职务 |
社会发展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
分工 |
主持局全面工作;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责任。分管财务监督科。 |
简历 |
女,汉族,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职研究生。 |
|
|
姓名 |
贾学宁 |
职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
协助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财务监督科,分管社会保险科、待遇支付科。 |
简历 |
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 |
|
|
姓名 |
董乃波 |
职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
协助主要负责同志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劳动保障科、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
简历 |
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项目组织实施。统筹高新区就业创业和基础性人才服务工作,拟订公共就业、基础性人才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者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3.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4.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区技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 6. 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 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10.对口市人社局,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内设机构:
综合科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财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投诉件转办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运转。负责中心内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综合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拟订本单位相关社会保险内控制度、经办管理体系标准和业务经办流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业务风险点的监控。负责人社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人社信息化建设,系统数据的安全和管理,人社经办程序的需求调研和提报及本单位网络系统、网络设备和电脑设备的维修维护。牵头人社基层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参保单位及个人基础信息的数据排查。协调与本地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比对排查。负责推进本系统行风建设,组织指导中心内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档案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电话:0533-3590857 |
财务监督科 |
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编制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草案和决算财务报告,汇总编制分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基金归集、上解、下拨和使用申请工作。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算和账户管理。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精算工作。 电话:0533-3591661 |
劳动保障科 |
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新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监督高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高新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牵头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各系列、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核准工作。负责中级(除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组织申报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授权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按照权限审核管委会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 电话:0533-3581158 |
社会保险科 |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相关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负责向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凭据。负责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手册的建立和补办。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到位前本级各类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相关社会保险的核定、征缴和追欠工作。负责与欠费单位签订延期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协议。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追偿工作。负责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和拍卖欠费单位财产抵缴相关社会保险费。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计划的制定以及对计划运行情况的预测、预警。负责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对未参保人群的动态跟踪和宣传服务工作。做好扶贫人口相关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相关社会保险稽核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本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工作。负责受理相关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面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本单位相关社会保险业务风险点的监控。参与制定社会保险事业规划建议。负责相关社会保险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分析及报送。牵头负责市级对高新区相关社会保险业务的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对外数据的审核。负责社会保险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负责出具参保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和补记材料。社保卡的申领和推广使用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对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的业务培训。负责社保行业扶贫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电子档案扫描登记工作。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档案接收审核工作。功能区各险种划转移交工作。税务社保征管职能划转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指导基层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等工作。 电话:0533-2326107 |
待遇支付科 |
负责本级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正常退休资格的审核和退休待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核定。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负责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的审查和维护。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核查和变更。负责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被征地农民、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的发放、调整和死亡待遇的落实。负责特殊工种审批工作。执行省市工伤预防、康复等政策,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负责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息、继承和清退等经办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负责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负责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后相关养老保险待遇的落实。 |
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
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执行省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举办高新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统筹高新区城乡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工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负责高新区人力资源供求、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负责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执行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落实就业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高新区就业创业和基础性人才服务工作,拟订公共就业、基础性人才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来高新区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实施就业服务,提供职业供求信息,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就业创业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职业培训。负责创业开业指导、创业服务活动等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服务范围内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境)外人员来高新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负责小额贷款担保相关工作。承担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者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负责经办银行管理、考核工作,协调财政部门、银行的相关单位做好贷款补贴发放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负责我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高层次人才引进手续。负责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做好“淄博精英卡”“山东惠才卡”的发放及服务事项的落实。发放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电话:0533-3582876/0533-3580551 |
劳动人事仲裁院 |
负责接待人社系统各类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和投诉,做好各级各类信访投诉件的接办、转办、催办、归档等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为服务对象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立案、审理及文书送达等工作。负责指导镇办、园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以及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文书、档案、印鉴、案卷的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案件处理及统计报表工作。 电话:0533-3580370 |
劳动监督执法科 |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牵头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 电话:0533-3580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