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
| 索引号: | /2023-538410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6-0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检查机构 | 办结时限 | 救济渠道及时限 |
| 1 | 淄博高新区石桥花都酒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9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 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决定 | 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