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索引号: /2023-53841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6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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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检查机构 办结时限 救济渠道及时限
1 淄博高新区石桥花都酒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处罚 行政处罚 【法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9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决定 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