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标题: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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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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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3-2341888

办公地址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邮箱

zbgxqmzwlzx@zb.shandong.cn

传真电话

0533-2341813

信访电话

0533-2341721

邮政编码

255003

信访接待时间和地址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206

领导分工:

 

姓名

孙瑞

职务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分工

主持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孙瑞,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

边芹

职务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

负责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文旅项目招引、文旅监督执法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边芹,女,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

昃玺

职务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

负责民政科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昃玺,男,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

 


姓名

李昕煜

职务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

省政府驻欧洲经贸代表处经贸代表(挂职,时间1年)

个人简历

李昕煜,女,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

 


姓名

张晓东

职务

高新区五级职员

分工

分管婚姻登记处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张晓东,男,196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

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福利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乡各种社会救济扶助;牵头高新区“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协调配合;负责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殡葬管理及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婚姻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向市救助站移交等工作。

2.研究拟订文化、旅游、文物相关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管理全区性重大文旅活动,指导重点文旅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监管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3.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帮扶,配合征收机关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4.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6.对口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淄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本中心的综合协调、行政管理、督查督办、组织人事、信息宣传、文秘档案、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后勤、财务、会议、接待、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党群、工青妇、作风效能、深化改革、法治保密、计划生育、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科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高新区“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灾情后救助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做好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工作及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殡葬管理及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审核报批;负责区划地名管理;负责老龄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及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向市救助站移交工作。

文化事业科(文物管理科)

贯彻落实文化、艺术、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艺术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规划,推进传承创新。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区内工业遗存、农业遗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宗教设施等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对全区博物馆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审核重要文物的征调、交换、捐赠。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监管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产业发展与旅游科

贯彻落实旅游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区旅游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全区性重大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旅游设施建设,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旅游产业智慧化,推广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制定全区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区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优秀地域文化走出去。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优秀地域文化走出去。

残疾人联合会

贯彻执行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会同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教育就业、精准扶贫、文化体育、福利保障、公益助残、权益保障、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配合征收机关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扶残助残活动

监督执法科

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登记备案等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负责实行行政执法网上办案。负责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文旅行业安全监馆、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应急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