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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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19807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533-2341888 |
办公地址 |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
邮箱 |
zbgxqmzwlzx@zb.shandong.cn |
传真电话 |
0533-2341813 |
信访电话 |
0533-2341721 |
邮政编码 |
255003 |
信访接待时间和地址 |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206 |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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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孙瑞 |
职务 |
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工作) |
分工 |
主持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全面工作。 |
个人简历 |
孙瑞,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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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边芹 |
职务 |
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副主任 |
分工 |
负责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 |
个人简历 |
边芹,女,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福利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乡各种社会救济扶助;牵头高新区“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协调配合;负责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殡葬管理及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审核报批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婚姻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向市救助站移交等工作。 2.研究拟订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管理全区性重大文旅活动,指导重点文旅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监管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管理全区广播影视业;负责统筹规划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 3.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帮扶,配合征收机关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4.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6.对口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淄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综合科 |
负责本中心的综合协调、行政管理、督查督办、组织人事、信息宣传、文秘档案、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后勤、财务、会议、接待、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党群、工青妇、作风效能、深化改革、法治保密、计划生育、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社区治理科 |
做好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工作及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殡葬管理及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审核报批;参与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管理;负责区划地名管理;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及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向市救助站移交工作。 |
民政科 |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高新区“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灾情后救助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 |
文化事业科(文物管理科) |
贯彻落实文化、艺术、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艺术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规划,推进传承创新。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区内工业遗存、农业遗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宗教设施等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对全区博物馆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审核重要文物的征调、交换、捐赠。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监管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
产业发展与旅游科 |
贯彻落实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区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全区性重大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旅游设施建设,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旅游产业智慧化,推广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制定全区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区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管理全区广播影视业,负责统筹规划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全区广播影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影视重大活动,指导实施全区广播影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印发、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区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全区出版物内容监管和审读工作,负责全区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及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优秀地域文化走出去。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优秀地域文化走出去。 |
残疾人联合会 |
贯彻执行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会同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教育就业、精准扶贫、文化体育、福利保障、公益助残、权益保障、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配合征收机关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扶残助残活动 |
监督执法科 |
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登记备案等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负责实行行政执法网上办案。负责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文旅行业安全监馆、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应急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