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申请家庭公示(2025年新华医疗社会化收储) | ||
|---|---|---|---|
| 索引号: | /2025-554836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0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82户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予以举报,举报电话:3153950。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
附:公示信息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化收储)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