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03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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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548857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1-1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一、 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河湖长制落实力度不够。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巡河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2019年全市各级河湖长、河管员有效巡查任务完成率仅为20.66%,2020年为44.23%。2019和2020年,水利部暗访和省水利厅卫星遥感反馈及电话投诉属实问题共30个,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巡河均未发现。
二、 整改目标
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加大河道巡查力度,持续提升河湖有效巡查率,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工作,维护正常的河湖管理秩序。
三、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河湖巡查工作落实。按照《河湖长制履职规范(试行)》要求,推动各级河湖长加大河湖督导协调力度,充分利用镇村级河湖长和河湖管理员熟悉情况、信息交换快的优势,对各类“四乱”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处置。
二是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加大对河湖“四乱”问题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工作落实,确保实现河湖全线覆盖,对已整改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整治成效。
三是推动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通过网站公布有奖举报方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湖监管工作,进一步扩展监管渠道,提升监管效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河湖长、河管员履职尽责。2022年以来,高新区各级河湖长、河管员每年有效巡查率达到99%以上,累计通过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发现上报、整治问题177 处,全部按时销号。
二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落实河湖专业化管护队伍3支,强化日常巡查和日常管护,实现高新区河湖巡查每周全覆盖,保持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三是制定出台高新区涉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办法,通过网站公布有奖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动员社会积极参与河湖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率。
公示期11月19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357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