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设局
标题: 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2022-52574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建设局

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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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业务领域、各交通企业:

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淄交安监【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局

                                                               2022530

 

关于贯彻落实 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 ,高新区建设局 、经开 区建设局 、文昌湖 区城 乡建设局 ,局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有关交通企业 

  一步加强 交通运输应 急预案管 理工作 ,增      的针 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省厅     山东省交通 运输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请 各单位认真组 织学 习研究,结合我 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 ,抓好贯  落实。

扎实开展宣培训

各单位要作出 计划安排 ,组织 开展 《办法》 宣贯培训 ,将  法》 列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 急管理宣传培训|  点内容,各 级领    和工作人 员要  悉掌握应  预案 的功 能定位   范标准  工作程序  规定要求 

二、规范应急预案管理

各单位要依据 办法》 确定的工作原则 、程序和标准 ,组  开展好应 急预案编制修订和评 估工作 。对   办法》 要求  通过应    、桌面推演 、专家评 估等方  ,进 一步查找 预案 的问题和不 足,做好修 改完善 ,提高 预案的科 学性和实操性  确保简 明易记 、管用好使 、上下衔接 。各单位 要在优 化部门应 急预案的基础 上,指导督促属地管理企业按照简明 、实用 、高效 的原则 ,做好预案优 化提升 ,按规定做好预案备案 

 、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要将企业  急预案管 理纳入安全生产和应 急管 理重  监管 范围 ,围绕预案编制 、评审 、审批、备案和演练等方 面内容, 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进一步提升应 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的规 范化、标准化  制度化水平 

 山东通运输发事件应 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 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怯>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 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厅机关各处室 、厅直 各单位 ,有关省属企业

 进一步加强 我省交通运输应 急预案管 理工作 ,增强应 急预 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省厅 制定了 《山东省交通运输 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管 理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训,现印发给 你们 ,同时提出 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做好贯彻 落实。

一、扎实开展宣贯培训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部署 ,组 织开展有关 《办法》 的宣贯培训   《办法》 列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 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内容  使各级领 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应 急预案的 功能定位 、规范 标准 、工作程序 等规定要求 

二、规范应急预案管理

各级各单位要依据 《办法》 确定的工作原则 、程序和标准  组织开展好预案的评估和制修订工作 。要对照 《办法》 要求 ,通 过应 急演练 、桌面推演 、专家评估等方  ,进一步查找预案的问 题和不足 ,做好修改完善 ,提高 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操性 ,确保简 明易记、管用好使、上下衔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要在优  部门  急预案的基础 上,指导督促属地管 理企业按照 简明 、实用  高效的原则 ,做好预案优化提升 ,按规定做好预案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要将企业应 急预案管 理纳入安全生产 和应 急管 理重点监管 范围 ,围绕预案编制 、评审  审批、备案和 演练等方 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进一步提升预案制 定和实施的规范化 、标准化  制度化水平 

 

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 事件应 急预案 的针对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 《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管 理办法》 《交 通运输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管 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 ,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  以下简称 “应 急预案  是指本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为依法 、科学 、规范、 有序应 对和处置自 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 、社会安全等突 发事件 ,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而 预先制定的工作方 案。

第三条  急预案的编制 、评审 、审批 、备案 、公布 、演练  评估 、修订、培训 、宣传教育等工作 ,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 急预 案体系 ,确保体系 内各预案内容上下衔接 、协调 一致。

第五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体系包括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牵 头编制的政府专项应 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门应 急预案 、针 对专项 重点工作制定的预案  方案  以及省属交通运输企业 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应 急预案中 涉及的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应结合实 际,编制配套的应 急预案操作手册 ,视情制定现场工作方 案等支 撑性文件 

 

第二章

 

第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内交通运输突发 事件历 史情况和重大风险 ,以及上位预案、本级政府专项 预案及 交通运输的要求 ,制修订本部门  头编制的本级政府专项预案  本部门 预案以及专项重点工作预案 方案 )。

交通运输企业应  参考上位预案的要求 ,结合本单位的组  管理体系 、生产规模 、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 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 定相应的应 急预案。

第七条 急预案编制单位应组成 预案编制工作小组 ,组长 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负 责人担任 ,吸收预案 涉及的机关 、企业专 业人员 、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技术人员参 加。

第八条  急预案编制  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 急资源调查 的基础上进行  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风险评估 。针对突发事件 、重大风险  重大隐患的特  ,识别 事件、风险、隐患的危害因素 ,分析事件 、风险、 隐患 可能产 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 、衍生后果 ,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 程度 ,提出控制风险 、治理隐患的措施 

     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 区、本单位第 一时间可 调用的应 急队伍、装备、物资、 场所等  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 内可请求援助的应 急资源状况 ,为 制定应 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鼓励委托 第二方 进行风险评估和应 急资源调查。

第九条  急预案编制 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符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有关规定。

   体现以人为 本、 预防为  、统一领 导、分级负 责、快 速反应 、协调联动的编制原则 

   加强相关地区 、部门 、单位的 沟通协调 ,保持应 急预 案间的衔接配合 

   符合突发事件应 对工作实际 ,适应本地区 、本部门  本单位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 急能力 

   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行文简洁规  ,应 急措施科学  具体,操作性 强。

   有涉 密内容的 ,应标注  级,严格按照保密 规定管理  

第十条  急预案的编制应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  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实际 ,合理确定内容 ,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总则 。包括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 范围 、事件分 级和工作原则  

    急组织指挥体系  职责 。包括领导机构 、工作小组  地方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 、专家组 等及其职责 

   监测预警 。包括风险分析 ,监测措施 ,预警分级标准 预警发布 、调整、解除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急处置 。包括应 急响应启动 、信息报告 、先期 处置、 分级响应 、响应程序 、指挥与 协调 、应 急联动 、信息发布 、应  响应结束等 

   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 、社会救助  调查与 评估、 恢复重建等 

    急保障 。包 括应 急队伍保障 、资金保障 、物资保障  装备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 、运输保障  治安维护 、通信保障 、科 技支撑 、气象服务保障 、环境监测保障等 

   宣教培训   。包括应 急宣传教育 、培训 和演练等 

   监督管 理。包括监督检查 、责任与 奖惩  

   附则。包括名 词术语  预案解释和实施 时间等。

   附件。包括组 织体系 结构图 、应 急处置流程图 、相关 单位和人员通信录 、应 急资源 情况   急队伍、 物资、装备、场 所等  一览表 、标准化格式 文本等 

第十一条  急预案编制过程中  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 、单 位和专家的意见 ,与 上位及本级其他相关 预案做好衔接  涉及其 他部门 、单位职责的 ,应 当书 面征求意见 。必要时 ,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 

第十二条 针对有关 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进行识别 运用 情景构建的方 式模拟突发事件情景 ,开展研究性应 急演练  检验应 急预案中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

 

第十三条  急预案编制 完成后 ,应 急预案编制 单位应 当组 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及应 急管理方 面的专家进行评审 ,应 急预案 评审组 一般由 3 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 评审可以采取会议评审  函审或者相结合的方  进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头编制的政府 专项应 急预案 、部 门预案 、专项重 点工作预案  方案  一般应采取会议评审方 式。

第十五条 重点评审内容包括:

   预案编制程序的合规性 、体例的规范性 、要素的完整 性和预案之问的衔接性 

   预案主体内容是否 完备。

   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 

   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  管用可行。

第十六条  急预案评审组评审后应形成评审意见 ,填写附  1。评审结论为 原则 通过但需进行修改复核的 ,应 急预案编制 单位应 组织修改完善 ,并形成修改说明填写附表 2 ,送评 审组组 长复核 ;评审组组长对修改内容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必要时评 审组组长应征求其他评审人员的意见 。评审结论为 未通过评审的  编制单位应 当对应 急预案重新组 织编制 、评审 

 

                                                                                             第四章 审批、备案、公布

 

第十七条  急预案评审通过后 ,应 急预案编制 单位应及时 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编制工作 说明 、专家评 审意见、修改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 急预案审批单 位审批  因保密 等原 因需要公布应 急预案简本的 ,应 当将应 急预 案简本一并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  急预案审批单位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标准等规定 

   是否与 有关应 急预案有效衔接并符合上位预案要求 

   框架结构是否清晰合理 ,主体内是否完

   组织指挥体系  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风险评估是 否科学全面 ,应 急响应 级别设计是否合理 ,应 对措施是否具体简 明、管用可行。

   各方  意见是否 一致。

   其他需要审核的有关内容 

必要时 ,应 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 急预案再次 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预案制定单位应 当在印发后 2 0 个工作日 内,将预 案正  印发文本  含电子文本  及编制说明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条 预案受理部门应 当对报备的应 急预案进行审查  重点审查应 急预案是否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办法有关规定,或  上位预案明显抵触 。存在问题的预案受理部门提出 处理意见 ,并退回预案 制定单位纠 正后再次报送备案 

第二十一条  急预案 审批、备案应符合以下规定 

   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牵 头编制的 政府专项应 急预案报送 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以本级人民 政府名  印发,抄送上一级交通 运输主管 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应 急预案 报送本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主 要负 责同 志签发,以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 义印发 ,报本级人 民政府备案 ,抄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针对专项重点工作制定的预案     报送本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主要负 责同 志签发 ,以本级交通 运输主管 部门名  印发,报本级人民 政府备案 ,抄送上一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 

   企业编制的应 急预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 负责人 审批签发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 ,报本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备案 

   按有关 规定需向其他 单位报审 、报备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  头编制的政府 专项应 急预

案、交通运输部门应 急预案和针对专项重点工作制定的预案    当在正  印发后 30 日内向社会公布 。企业编制的应 急预案  当在正  印发后 30  内向本单位以及可 能受 影响的其他 单位 和地区公布。法律、法规、规章另 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应 急预案公布后 ,应 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做好组 织实施和解读.

 工作 ,着 重解读应 急预案编制或修订背景 、组织指挥体系 、应  防范和响应措施以及涉及公众利 益的重要事项等 ,并跟踪应 急预 案落实情况  了解有关方 面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 三条  急预案编制 单位应 当建立应 急演练制度 ,根 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兵实装演练 、桌面推演等方  ,组织开展贴近 实战 、广泛参与 、处置联动性  、形 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 急演 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第二十四条 对于负责牵头编制的专项应 急预案 ,各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 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演练 。应 急演练可 由多个层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联合举行 。相邻 、相近的地方各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联合开展应 练。

交通运输部门  急预案及针对专项  点工作制定的预案 (方 案) 的应急演练由部门 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企业  急预案的演练 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急预案中应对演练频次 、形 式等提出 要求。 预案发生重大调整时 ,应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 

第二十六条  练组 织单位应 当对演练情况开展评估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演练的执行情况 ,预案的合理性与 可操作 性,指挥协调和应 急联动情况 ,应 急人员的处置情况 ,演练所用 设备装备的适用性 ,演练存在的问题 ,对完善预案 、应 急准备、 急机制 、应 急措施等方 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急演练组 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应加强应 急预案演练的检 查和评估。鼓励委托 第二方 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 || 宣传

第二十七条  急预案编制单位应 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重 点评估应 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应 急预案 是否需 要修订 、是否需 要重新备案作出明确 结论,并形成评估报 告。应 急预案评估应邀请应 急救援管 理机构或 者有关专家 、有实 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 。应 急预案评估报告应 当提交上 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急预案评估结论为 建议修订的 ,应 急预案编制 单位应按本 办法要求及时组织修订 。应 急预案的评估工作 ,可以委托有资质 的第二方专业机构开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 ,应 急预案编制单位应 当及 时修订应 急预案 

   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标准 、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 定发生 变化的 

    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应 急资源发生 重大变化的 

   预案中的其他 重要信息发生 变化的 

   在突发事件实际应 对和应 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 重大调整的 

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 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及其所属机构 、交通运

输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公民  ,均可以向 预案编制 单位提出 修订建议。

编制单位可视情况公开征求修订意见 。相关单位应根据自  事权职责 ,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条  急预案修订涉及组 织指挥体系  职责应 急处置 程序 、主要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 ,修订工 作应参照本实施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 、评审  审批、备案 、公布 程序组 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 ,修订程序 可视情简化 

第二十一条  急预案中 涉及的交通运输行业相关 单位应结 合实际制定应 急预案培训 计划 ,通过编发培训材料 、举办培训班  开展工作研讨等方  ,对与  急预案 实施密切相关的管 理人员和 专业 救援人员 等组织开展应 急预案培训 。企业应 当有针对性地经 常组织开展应 急预案培训 

 急预案培训| 的主要内容包括:法规、条例 和标准 、应 急预案 组织体系  预警、响应 、应 急处置流程 、应 急处置要点 、案例分 析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应将应 急预案培训作为  急管理培训 的重要内容 ,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 、公务员初任培训| 、应 急管理干部日 常培 

第三十二条 对需 要公众广 泛参与 的非涉密的应 急预案 ,应 急预案编制 单位应 当充分利用互联网 、广播  电视、报刊 等多种 媒体广 泛宣传 ,制作通俗易懂 、好记管 用的 宣传普及材料 ,向公 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应对本行业  急预案管 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可根据需要会同相 关部门编写 预案指 南或 导则 ,指导应 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四条  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明确 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相关工作 ,并为 将应 急预案的编制 、评审  审批、备案 、公布   、评估、修订、培训|  宣传等工作提供经费等 必要保障 

本实施办法自 印发之日 起施行

 附表 1

 应急预案名称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


 

 

评审时间:

地点:

 

 

 

评审方式:口函审,口会议评审,口函审、会议评审结合  ,口其他

评审结通过评审 原则通过但需进行修改复核 未通过评审

评审过程:

 

 

总体评价:

 

 

问题清单:

 

 

修改意见和建议 

 

评审人人数z

 

评审组长签字:

其他评审人员签字:

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 

 

 

 

 

:定量打分结果和各评审专家评审


 

 


附表2

 

 应急预案名称  应急预案修改说明表


 

 

序号

评审意见

采纳

情况

 

索引

 

 

 

 

 

2

 

 

 

 

3

 

 

 

 

 

 

 

 

 

复核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名 

 

 

 

 

 

 

 

 

 

 

 

 

 

 

 

 

 

 

 

 

 

 

 

 

 

一一一年二→一月一一一日

 

1.  “说明” 指说明修改情况 

2. “索寻|  指修改内容在预案中的具体体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