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博高新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发文字号
淄高新管办字〔2020〕8号
索引号
/2020-1913042
成文日期
2020-04-01
发文日期
2020-04-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淄博高新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高新管办字〔2020〕8号
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园区、街道,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品质提升及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要求,加快高新区全域城市化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淄博高新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魏玉蛟 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建军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焦 刚 工委委员、财政局局长
朱贻胜 工委委员、建设局局长
成 员:刘晓农 高新区四级调研员
耿庆文 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家奎 经济发展局局长
徐建峰 建设局副局长
许福年 财政局副局长
李灵彬 审计局局长
刘善仁 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厥强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凯 淄博保税物流园区党委书记
张学春 环保局局长
贾 力 宣传新闻中心主任
邢兆强 四宝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中心主任
王 琦 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党委书记、宝山生态科技园管理中心主任
焦会增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筹备组组长
王 琦 高新供电中心主任
孟 华 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朱贻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许福年、仇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建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不作为管委会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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