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标题: 淄博高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能源科)
索引号: /2022-525761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2 发布机构: 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淄博高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能源科)

发布日期: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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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能源科)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l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对管道企业 未依法履行 管道保护义 务的行政检 查

管道企业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情况

管道企业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

经济发展局

公安、自 然资源等 相关部门

市、县级相 关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 护法》第五条  2.《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第三十三条

2

粮食购销检 

粮食流通市 场监督检查 (夏秋粮收  购监督检    )

1.粮食收购者备案情况。            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 据情况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6.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7.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   况。8.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 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粮食经营企业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

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 部门等相 关部门

市、县级相 关部门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 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3.《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条,4.《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第四条。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 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