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3-53367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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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高新区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技术中心已建立1年以上。

(二)企业技术中心现有条件满足《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附件1)有关规定,特别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设备、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相关标准。

(三)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

(四)对因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编写《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参照附件2、附件3、附件4),认真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

(二)发改局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申报材料草率应付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予评审,初审合格的择优推荐市发改委。

(三)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提前电话沟通确认,并于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申请报告一式两份、电子光盘1份)报送发展改革局(创业火炬广场F座1121),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志远    3580235

邮  箱:gxqjfjfgk@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2.《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4.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

5.真实性承诺书

 

 

 

淄博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2月27日